瑞安市三措并举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常态化
瑞安市完善工作机制,实行三项举措,落实重点工作,整治突出问题,强化长效管理,不断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常态化。
一、强化责任落实,做到有人干事、有钱干事。有关单位把迎检工作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前抓,将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的人,逐路段、逐社区进行分解细化,实行目标化管理,确保创建工作不留死角、不留盲点。做好问题梳理工作,由相关分管市领导牵头对梳理出的问题进行全面协调。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按照“能简则简、能快则快”的原则,强化对创建工作的资金保障、项目保障、人员保障和后勤保障。
二、形成工作合力,做到有人协调、有人督查。11个专项指导组切实负起责任,加强指挥调度,围绕创建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开展现场办公、专项督查等活动。相关单位各司其职,安排专人负责创建对接工作。各单位开展自查自检,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对于本地本部门难以解决的问题,及时上报各创建办,由创建办协调解决。市文明办、市考绩办联合开展督查,推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专项督办制度,9月份以来下发23期督办通知书,明确列出整改清单,对近300个问题进行督办,协调推进农贸市场、车站码头、校园周边、“五小”行业整治等重点难点工作。
三、坚持奖惩并举,做到有人受奖、有人问责。按照测评指标要求,对目前已经达到要求的指标,全面做好巩固提升;对目前还没有达标的,全力抓好整改提升。加大对路面协管员、现场执法人员的管理力度,努力把力量压向一线,把问题解决在一线。同时优化考核奖励办法,对工作中抓得紧、干得好的,加大专项奖励力度。对在迎检工作中,工作不积极、不主动,导致测评失分的单位和个人,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丢分谁负责”的原则进行责任倒查、严肃追责。
附件:瑞安文明信息专报第10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