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市“四步工作法”促文明创建进两新组织
瑞安市坚持以“拓展领域、贴近实际、提升内涵、推进实效”为原则,在文明单位、文明服务示范点创建过程中,努力探索改进两新组织文明创建考评方法,全力调动两新组织参与文明单位创建的积极性。目前,全市两新组织中有56家单位创成文明单位,占全市各级文明单位总数的18.54%。
一是发挥部门镇街作用,加大创建宣传。文明委协调市两新工委、市工商联等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党建、工商联等工作中一并动员发动两新组织参与文明创建,通过“党建带创建、创建促党建”,使两新组织文明创建和党建工作结合起来,减少了创建工作量,提高了创建实效性。要求镇街积极发动两新组织参与文明创建,将两新组织参与创建情况列入年度精神文明工作考核内容,督促镇街宣传、发动、指导两新组织参与文明创建。
二是把握创建考评标准,贴近创建实际。《瑞安市文明单位建设管理办法》、 《瑞安市文明单位考评细则》和《瑞安市窗口单位文明服务规范化建设考评细则》的内容适用于各行各业,原则性强,要求高,两新组织全部落实难度大。瑞安市征求有关部门和两新组织意见,结合两新组织实际,整合创建指标,精简创建资料,对一些创建活动的要求,在活动的深度、次数上降低了工作要求,减轻了两新组织创建工作量,提高了创建的积极性。
三是加强培训指导力度,解决创建难题。通过举办文明创建培训会、创建工作现场交流推进会等形式,系统指导两新组织学习创建工作,并深入参与创建的企业单位进行现场指导,回答创建问题,解决创建中存在的疑惑,分析创建标准中在企业如何开展才算达标等等,提高了两新组织创建干部的业务能力和创建动力。
四是简化考评考核程序,突出创建实效。在创建工作考评中,积极探索创新,充分征求两新工委、工商联等部门和所在地镇街意见,确定两新组织只要能提供反映工作创建台帐资料即可,主要以企业创建的实地实效、社会评价来评定创建工作开展情况,全面提升文明创建的质量和成效。
附件:瑞安文明信息专报第19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