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近年终岁尾,农民工工资问题再度牵动社会神经。各地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一直存在,特别是建设领域用工管理和工资支付行为不规范,导致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尤为严重。连日来劳资纠纷事件在新闻媒体时有出现,某地多名农民工讨薪两年仍未拿到他们应得到的工资;某县一男子采用过激的行为爬上工地塔吊讨薪……此类“劳资”问题再度成为社会焦点。
日前,国务院准备从根本上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出台强有力的新政规定,各级劳动监察大队将在春节前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打击欠薪“老赖”,为农民讨回血汗钱,这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切实维护农民工权益、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顽疾的决心。
农民工付出辛勤的劳动,作为业主或雇主,付给他们相应的报酬,天经地义。须知,背井离乡的农民工拿的是辛苦钱、血汗钱,他们辛苦劳作一年,最大的期盼就是拿到工钱回家团聚,高高兴兴过个好年。在他们的背后,或许有正在等着学费上学的孩子,或许有急等着用钱的病人。他们的工资能拖欠吗?回答是肯定的。
做为农民工也需要加强自我保护意识。之前必须与业主或雇主签订相关的契约,切莫因求职心切而忽略。平时多加注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避免遭遇工资危机。对已经产生的劳资纠纷,需要冷静对待,积极寻求有关部门予以支持、帮助和解决,通过合理、合法的途径保护自已的正当权益,切莫采取过当行为对抗,弄得两败俱伤,得不偿失。
劳资纠纷关系到企业的发展、农民工的权益和社会稳定,我们绝不能轻视之。社会已进入网络时代,政府及部门对企业的管理应更精准,对农民工的服务更应及对。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尤其是基层工作人员应把拖欠农民工资当成自已的急事去办,常到企业,尤其是有欠薪前科的企业中去走走看看,了解一下企业的工资发放情况,这个要求应该不算太高。同时,政府部门还要建立相应的、严密的监督机制及配套措施,杜绝收取保证金时的“灵活处理”、“弹性处理”,确保法律真正发挥作用,各项制度、政策要落到实处。但愿今后劳资纠纷或拖欠工资之顽疾不再成为年终岁尾的新闻。(孙德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