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是第29个国际残疾人日。各地每年开展系列助残活动,旨在促进人们对残疾问题的理解和动员人们支持维护残疾人的尊严、权利和幸福。文明社会、幸福城市,必须形成一个共识,残疾人事业是人道主义的事业,是一项崇高而又光荣的事业,是人类进步和正义的事业。
不管是哪个国家、哪个地区,都存在着残疾人。目前,全球共有6.5亿残疾人,约占世界总人口的10%。由于生理、心理、肢体等方面的残疾,残疾人往往不能和正常人一样平等地享受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等权利。1992年10月12日至13日,第47届联大举行了关于残疾人问题的特别会议。大会通过决议,将每年的12月3日定为“国际残疾人日”。同时呼吁世界各国及国际组织积极开展活动,增进人们对残疾人的理解和尊重,改善残疾人的生活状况,使他们享有参与社会的平等机会。
残疾,是残疾人的不幸,也是全社会的伤痛。据统计,目前我国有8296万名残疾人,我市残疾人2.29万人,持残疾证学生1000多人,这是一个十分庞大的群体。他们生活过得好不好,康教、医教、随班就读、特殊教育做得好不好,直接影响社会文明程度和幸福指数。
在每年国际残疾人日、全国助残日到来之际,各地应该因地制宜开展系列主题活动,如围绕“宣传残疾人保障法”“举行论坛”“一帮一送温暖”“走进每一个残疾人家庭”“志愿者助残”等。有关部门、乡镇(街道)、学校积极组织活动,丰富残疾人的技能和兴趣。
残疾人只是某些身体方面有缺陷,有些残疾人意志力远远超过正常人,为社会做的贡献也远远超过正常人。如著名的物理学家霍金、作家张海迪等,他们虽然残疾,但仍然为社会做贡献,体现着自己的生命价值。残奥会上,众多残疾运动员勇于拼搏,体现了他们对生命和生活的热爱。还有一些残疾人,同样有理想、有渴望,但由于身体残疾,他们在生活、工作中会遇到无能为力的困难,政府和全社会应该尊重、帮助、关怀和支持他们,使他们能够真正融入社会并在社会中充分发挥作用。(陈桂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