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功能区党委、管委会,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市直属各单位:
为大力弘扬“最美”精神,充分展示近年来公民道德建设成果,广泛动员广大群众支持和参与道德建设,不断提升全市公民的道德素质,我市将组织开展第六届浙江省道德模范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在广大群众中积极培育选树道德模范,充分发挥道德模范的示范引领作用,深入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为新中国成立 70 周年献礼,为瑞安再造改革开放新优势、打造至美瑞安提供强大的强大的思想力量、精神动力和道德支撑。
二、组织领导
由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等主办单位组成瑞安市推荐道德模范活动组委会(以下称市活动组委会), 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市道德模范推荐工作。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中心,负责推荐活动的日常工作。
三、奖项设置
按照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的要求,结合当前社会生活实际,浙江省道德模范设“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和“孝老爱亲模范”五类。按照好中选优原则,全市推荐第六届浙江省道德模范每类2例,共10例。
四、评选对象
凡我市公民(包括在我市工作、学习、生活2年以上的新居民),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中事迹突出,具有感人道德事迹、群众赞誉、社会形象好的个人均可参选。对入选“中国好人榜”、“浙江好人榜”的人物可优先推荐。
五、实施步骤
(一)部署动员阶段。本通知下发起,市主要媒体、报纸及网络媒体予以刊发,正式启动推荐工作,发动群众广泛参与。
(二)推荐审核阶段。浙江省第六届道德模范推荐人选采取组织推荐、群众推荐及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产生。各乡镇(街道)要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推荐的专用电子邮箱和收信地址;市级有关部门可推荐基层一线工作者,也可推荐与本系统相关的社会上各类优秀典型人物;群众也可以直接向市组委会办公室推荐人选,由市组委会办公室反馈给被推荐人所在乡镇(街道)和市级部门筛选。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要严格对照推荐标准,认真负责地对推荐人员的基本情况及事迹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推荐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4月3日止。推荐材料包括:推荐表(见附件2),每人各附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和 3 张工作生活照、200 字左右简要事迹介绍和 3000 字左右详细事迹材料,一并报市组委会办公室(地址:市政大院综合楼357室,电话:65813860,电子邮箱:546648826@qq.com,邮编:325200)。
(三)综合评审阶段。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推荐上报的人员名单,由市组委会组织人员进行综合评审,确定推荐名单,并征求基层计划生育、公安机关等当地有关部门意见(中共党员和公职人员应同时征求纪检、监察等部门意见,从事经济活动的候选人应同时征求市监、税务、环保等部门的意见),确定市第六届浙江省道德模范推荐名单,上报温州。
(四)宣传表彰阶段。省委省政府发文表彰第六届浙江省道德模范,9月20日前后,结合“公民道德宣传日”和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活动,将举行第六届浙江省道德模范表彰活动。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并将道德模范推荐工作作为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抓手,加强组织领导,作出周密部署。
2.坚持群众主体。要注重被推荐人选的群众基础,广泛发动群众参与推荐活动。坚持群众评、评群众,群众学、学群众,在“草根”中发现,从平民中选树,向一线普通干部群众倾斜,真正把群众身边看得见、摸得着、学得到、过得硬的典型推选出来,使推出的道德模范可敬、可信、可亲、可学。
3.严格审查把关。各地各推荐单位要严格按照推荐工作的程序,把好材料关、审核关和考察关。事迹材料做到事迹真实深刻、人物特点鲜明、细节生动感人,具有较强的感染力和影响力。
4.加强宣传力度。要创新宣传形式,以群众喜闻乐见、贴近生活的形式生动宣传道德模范的感人事迹和崇高思想,把媒体宣传与社会宣传、传统媒体与新媒体、集中性宣传与经常性宣传、正面宣传和舆论监督有机结合起来,用鲜活感人的宣传来引领示范、成风化人,教育和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在实践中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附件:1.浙江省道德模范标准
中共瑞安市委宣传部 瑞安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瑞安市总工会 共青团瑞安市委
瑞安市妇女联合会
2019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