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市政基础设施数量大幅增多、范围不断扩大,管理维修的工作量也明显增加,这给如何做好市政基础设施特别是破损路面及人行道的维护与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课题。在近日召开的瑞安市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上,政协委员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围绕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积极建言献策,提出针对性、操作性强并具有较高参考价值的建议。现刊发谢淼委员代表瑞安市无党派人士联谊会在大会上的发言材料,供决策参考。
关于完善城市道路维修机制的建议
谢淼委员代表瑞安市无党派人士联谊会的发言
以创建文明城市为契机,瑞安市无党派人士联谊会部分政协委员实地走访了瑞安市区的各条道路,了解路面情况,发现市区各条车行道、人行道路面设施存在不同程度的破损、坑洼不平、积水等现象,部分区域年久失修,长期得不到养护,给市民出行和生活带来诸多不便,直接影响了城市的文明建设。
道路维修机制存在的问题:
一是道路长期超负荷承载。我市的交通道路以人行道破损最为突出。我市上牌车辆截止2015年共有 42万多辆,停车位只有2万多个,其中公共道路划线停车位5426个,每年以3万多辆车约8%-9%递增,城区停车满足率不到20%,还缺9万多个停车位。我市停车位远远满足不了市民的需要,导致部分市民随意将车停放在人行道,车的重负荷造成人行道破损严重。同时,由于车流量大和夜间工程车的超载运输造成车行道破损严重。
二是道路维修资金投入少。据了解,2015年市市政园林局预算上报道路维修经费达3200万元,但是财政部门拨付给市市政园林局的实际款项为500万元。按照历年的经费拨付情况,在有限的经费内,对道路破损较严重的一些点进行维修,没有对道路开展完整性修缮,也导致道路破损越来越多。今年为了迎接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财政部门向市市政园林局追加了450万元维修资金,用于严重破损的人行道改建及市区内的积水点改造,虽然可以改善目前人行道的破损情况,但是全市道路维持情况仍不容乐观。
三是道路养护维修机制滞后。市政道路维修经费每年的年底由相关部门上报预算,要等到人大通过,一般6月份才完成招投标工作。招投标程序耗时长,时效性差,导致每年第一季度成为维修的空档期。每年的道路维修只能在下半年且只有一次,造成旧的破损还未修好,新的破损又出来了,年复一年,日复一日,破损越来越多。
四是道路维修工程质量较差。维修承包单位对道路维修保养存在敷衍式施工,有的甚至只在破损处简单铺上水泥了事。同时维修项目养护时间短,达不到质量标准,容易损坏。还有些部门单位在未经审批的情况下私自对道路进行挖掘,埋设管道,工程完成后,也未按标准对道路进行修复,造成道路破损。
为此建议:
一、制定维修年度计划。建立道路挖掘的统筹机制,建议由市政园林部门统一牵头,制定年度道路挖掘工作计划,对涉及道路挖掘的工程(包括有线电视、水、电力、煤气和电话等地下管道)尽量做到统一施工、维修,一步到位。加快建管交接,减少道路维护多头管理现象。
二、加大维修资金投入。城市道路维修基金是保证城市道路养护工作正常开展,道路设施完好是满足功能需求的重要基础条件。我市的城市道路维修完全靠财政投入,每年的投入只占所需的五分之一左右,可以说道路维修资金处于严重不足状态。政府应扩大资金措筹渠道,提高城市道路维修资金比例。
三、建立快速维修机制。设立专门举报电话,畅通破损道路信息上报渠道;环卫工人发现破损路面及时上报;通过数字城管取得破损情况的第一手资料。在路面信息渠道畅通的基础上,要打破一年一度的维护机制,应对破损路面作出快速反应,第一时间组织维修,形成快速维修机制,减少审批环节,形成维修路面承诺时效机制。下一年度的维养,要在上一年度完成招投标,保证道路维护的连续性。
四、形成有效的监管机制。一是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对路面维修工程实行全程监管,要明确执法主体,对发现举报损坏道路的行为进行奖励,对损坏道路的违法行为进行惩罚;对路面维修工程信息实行公示制,增加政务公开透明化。加强对道路挖掘及时审批,程序到位,加大擅自挖掘道路监管力度。二是健全施工单位监管机制。相关部门要制订与完善《日常巡查管理制度》、《市政道路维修工程管理考核办法》等,加强监管力度,强化市政道路施工管理,提高施工单位工作效率,确保道路工程建设质量和施工安全。三是强化道路管理机制。人行道乱停车现象要进行违停处罚,夜间工程车运输要严格监控,发现超载现象要进行处罚。
附件:创建参阅第8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