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第一季度温州市对瑞安市文明指数测评反馈问题的通报
各功能区党委、管委会,各镇党委、人民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市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了解和测评温州市各县(市、区)文明城市建设工作的成效,温州市委托第三方测评机构组织开展2016年第一季度温州市城市文明指数专项测评,历时11天,完成对各县(市、区)测评。现将反馈的问题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在2016年第一季度测评中,共对我市主干道、非主干道、十字路口、集贸市场、社区、网吧、学校、银行、公园、广场、超市、车站、餐饮店、医院、行政审批中心、出租车、公交车、影院、宾馆酒店、建筑工地、河道等32个测评对象,201项测评指标进行实地测评。其中有145项符合测评标准,56项不符合测评标准,在温州市各县(市、区)中排名第5,具体问题详见附件。
(二)均有两项不符合测评标准的为:中学、公交线路、公交站点、医院周边餐馆、大医院、河道等测评对象。均有一项不符合测评标准为:出租车、小学、农贸市场周边餐馆、广场、建筑工地、行政审批中心等测评对象。
(三)经测评,各文明指标类别不符合测评要求情况为:公共环境不符合测评要求为28项;公共秩序不符合测评要求为15项,公共关系不符合测评要求为7项,公益宣传不符合测评要求为6项。
(四)不符合测评标准的测评对象中,最多的为非主干道,不符合数为8;其次是住宅小区,不符合数为7;再次是长途汽车站、主要交通路口,不符合数为4。
(五)从各文明指标符合占比(符合占比=各指标所得符合数/各指标的总符合数)情况来看,河道符合数为0%(河道文明指标测评情况很不乐观);非主干道符合数为42.86%;医院周边餐馆、城区街巷、商业大街、主要交通路口符合数为50%。
二、整改要求及结果运用
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专题研究,举一反三,查漏补缺,精准发力,迅速组织力量,全力抓好整改和提升工作。落实情况(须附上相关图片)于2016年5月25日(星期三)前反馈至市创建办(创卫办)督查组(联系人:叶素青,联系电话:65813950, 邮箱:)。
整改完成情况作为单位综合考绩文明(卫生)创建专项考核的重要内容,对整改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将予以约谈和督考问责。
附件:2016年第一季度温州市对瑞安市文明指数测评结果反馈表
瑞安市考绩委员会办公室
瑞安市创建办(创卫办)
2016年5月13日
附件:督办通报2016第10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