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2016〕第29期、35期、37期专项督办通知书所列问题整改情况的通报
有关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市直属有关单位:
近期,市考绩办、市创建办(创卫办)联合下发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2016〕第29期、35期、37期)专项督办通知书。有关行业窗口单位按照创建标准及督办要求,深入开展窗口规范化服务,加强“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宣传,完善便民服务设施等文明创建工作,有效提升窗口行业创建水平。从复查情况来看,市审管办、住房公积金瑞安分中心、市国税局、移动瑞安分公司等责任单位能按时完成交办任务。但还有一些责任单位整改力度不大,一些问题未得到整改解决。根据《创建全国文明卫生城市专项督办通知书》,未按时限完成整改任务的,每例扣0.5分(同一问题多次未整改的,第二次扣1分,第三次扣2分,以此类推)。现将部分未整改单位情况通报如下:
1.市金融办 2例未整改到位 文明卫生城市专项考核扣1.0分
2.市国土资源局 3例未整改到位 文明卫生城市专项考核扣1.5分
3.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2例未整改到位 文明卫生城市专项考核扣1.0分
4.市人社局 4例未整改到位 文明卫生城市专项考核扣2.0分
5.市公安局 1例未整改到位 文明卫生城市专项考核扣0.5分
6.市交通运输局 2例未整改到位 文明卫生城市专项考核扣1.0分
7.电信瑞安分公司 1例未整改到位 文明卫生城市专项考核扣0.5分
8.市旧城办 1例未整改到位 文明卫生城市专项考核扣0.5分
督查通报作为以上单位2016年考绩扣分依据,有关问题整改及考绩扣分情况见附件1、附件2和附件3。请有关责任单位对照窗口行业测评标准,举一反三,强化措施要求,确保创建问题整改到位。市创建办还将不定期组织开展窗口行业专项督查。
附件:1.专项督办通知书(〔2016〕第29期〈总第89期〉)整改情况汇总表
2.专项督办通知书(〔2016〕第35期〈总第95期〉)整改情况汇总表
3.专项督办通知书(〔2016〕第37期〈总第97期〉)整改情况汇总表
瑞安市考绩委员会办公室
瑞安市创建办(创卫办)
2016年9月19日
附件:督办通报2016第17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