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市文明中心现面向全市公开招聘临聘人员1名,录用后由第三方劳务派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瑞安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中心城市文明建设科编外工作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
2.年龄为1990年1月1日后出生,性别不限;
3.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具有一定文字功底者优先;
5.瑞安市户籍;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治安或刑事处罚的;
(2)受过党纪处分的;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其他不宜报名的情形。
三、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4日-2023年11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2.报名地点:瑞安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中心 城市文明建设科(瑞安市政大院综合楼332办公室),联系电话:65813862,15258629626。
3.报名材料:报名需提供报名表(见附件1)、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有关原件及复印件1份,以及近期同底免冠正面两寸照片2张。资料纸质版请送至市文明中心城市科332办公室(市政大院综合楼3楼东首),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403335583@qq.com。报名提交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报名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的,取消应聘资格。
四、录用办法
采用资格审查和考察等相结合方式,并择优录用,时间另行通知。
五、工资、福利待遇
参照瑞安市机关临聘工作人员标准执行。
附件1: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