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功能区党委、管委会,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提升创建水平,展示创建成果,根据工作安排,市文明中心决定组织开展新一轮瑞安市文明单位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申报条件
依据《瑞安市文明单位测评体系》有关要求,自评分达70分(含70分)以上的,且3年内未发生负面清单中的任一情形的单位,可参与瑞安市文明单位预申报。
二、申报程序
1.资格审查。市文明中心按《瑞安市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经费管理办法》要求,对预申报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将初选名单征求相关部门联审意见后,确定列入初审考核单位名单。
2.初审考核。市文明中心对初审名单内的单位根据《瑞安市文明单位测评体系》进行考核,得分在80分以上的可以继续保留培育资格。
3.确定预申报对象。市文明中心在资格审查、初审考核的基础上,根据平时掌握的情况,参考预申报单位主管部门意见,结合结构比例等要求确定预申报对象。预申报单位实施一年一测评,通过听取汇报、现场察看、查阅资料、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测评工作,评选年结合考评情况确定候选名单,报请市文明委命名表彰。
三、材料报送要求和时间
请各预申报单位于2024年3月1日前将盖章后的预申报表pdf扫描件和word电子文件报送至市文明中心社会文明协调科,联系人:陈妍,联系电话:13868609931(629931),邮箱:rawmjc@163.com。
附件:瑞安市文明单位预申报表
瑞安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中心
2023年12月1日